各處室,、各院系: 根據(jù)《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省屬院校財務檢查工作的通知》(蘇教辦財[2014]20號)精神以及學院“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”建設的部署和要求,為嚴肅財經紀律,,規(guī)范資金管理,防止腐敗現(xiàn)象發(fā)生,,經研究決定,在全院范圍內開展清理“小金庫”的專項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,、 清查范圍 凡違反法律法規(guī)及其他有關規(guī)定,對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(guī)定的學院財務賬簿的各項資金(含有價證券)及其形成的資產,,均納入“小金庫”清理檢查范圍,。重點包括以下內容: (一)各部門的收費情況。 1.不合理的收費項目是否取消,; 2.各種收費是否經過批準并持有收費許可通知書,; 3.各種收費是否納入學院財務處統(tǒng)一管理,是否使用了學院規(guī)定的票據(jù),。 4.有無未經財政部門批準私自設立銀行賬戶情況,。 (二)各部門未列入學院財務處統(tǒng)一管理,隱匿收入或虛列支出的情況,。 1. 未納入學院財務處統(tǒng)一管理,,收取的場地、設備出租收入,,以及資產設備處置收入,; 2. 未上交學院財務處的各類管理費、勞務費,、捐贈收入等,; 3. 以虛列支出轉移的資金,如以會議費,、勞務費,、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的資金,; 4. 以假發(fā)票等非法票據(jù)套取的資金; 5. 其它形式隱匿,、套取的資金,。 二、工作要求 (一)各部門在自查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,、全面徹底開展自查自糾工作,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將“小金庫”資金情況如實上報紀委辦,并說明資金來源,。 (二)各部門填報的《“小金庫”治理工作自查及承諾書》存入該部門的廉政檔案,。 (三)報送要求。各部門對照清查范圍,,認真開展“小金庫”自查治理工作,,并填報《部門“小金庫”自查自糾情況統(tǒng)計表》和《 關于“小金庫”清理檢查情況的承諾書》,經各部門黨政負責人確認簽名后蓋公章,,于9月12日前報送學院紀委辦公室,,電子檔發(fā)njithjiwei@163.com 南京旅游職業(yè)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 南京旅游職業(yè)學院財務處 2014年9月9日
附件:1、 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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